【引发事故风险点】
①洞口操作不慎,身体失稳。
②走动时候,不小心身落洞口。
③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误落入洞口。
④在洞口旁边嬉闹起哄,无意坠入洞口。
⑤洞口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⑥安全防护措施不牢、不合格或损坏未及时检查。
⑦没有醒目警标。
【引发事故风险点】
①脚踩探头脚手板。
②走动时踩空、绊、跌。
③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到杆件等身体失稳。
④坐在栏杆架子上或站在栏杆、高空架子上作业或在脚手架上休息嬉闹。
⑤脚手板没有满铺或铺设不稳。
⑥没有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已经损坏。
⑦操作层下没有铺安全防护层。
⑧脚手架离墙面距离超过20cm,没有防护措施。
⑨脚手架超载损坏。
⑩在脚手架上再用砖垫高或隔脚手板操作。
木工、外架工、窗户作业人员、砌砖工、抹灰工、构造柱作业人员、吊篮作业人员、、爬架底部垃圾清理人员、屋顶及设备层顶部作业人员属于高处作业,存在高空坠落的危险。为了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对各岗位存在的危险及要求如下:
1、木工在做外墙安装模板时,容易掉下去。尤其在采光井处、空调板处。要求木工在此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2、外架工在搭设、拆除外架时,爬架在升、拆爬架时,尤其是爬架人员在爬架底部作业时,提升前进行翻板,在爬架薄弱环节处及封闭不严处。要求外架工在作业时必须全部佩戴安全带。
3、窗户作业属于临边作业,在安装窗户时,撕膜时,或者窗户安装不牢固手扶窗户时。
(一)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三)电气火患,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四)氧气瓶和瓶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五)进行焊割时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体;在外架上焊割要采取屏隔措施。
(六)仓库、生产场地、木工房等处需配置灭火装置;吸烟需到场所。
(七)灭火器的挂放位置要醒目,灭火器顶端离地面应为1.5~1.8米。
(八)工地禁用的“三炉”是指: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炉。
(九)氧气瓶不能露天曝晒,不能倒置平放。氧气瓶用红色胶管,瓶用黑色胶管。
(十)照明灯泡禁用纸或布遮盖,以免温度升高引起火灾;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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