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 咨询热线:15969598495
  • 联系人:蓝女士
  • Q Q:点击我发送信息
  • 电 话:0871-67388615
  • 传 真:0871-67388615
  • 邮 箱:415719414@qq.com
  •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蓝天工业品市场7区1幢A-5号
行业新闻
查看分类
劳保用品不能“带而不用”
2017.09.16

云南劳保用品厂家渝西劳保介绍,当前,随着我国职业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的日趋完善,各行各业都很重视职业健康防护。为了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根据工种的不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许多规章制度都把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列入其中,作为保护劳动者安全的必要措施,这些措施对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对此,笔者认为,不使用或者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仅给现场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同时还极大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应该引起各级管理部门和劳动者的高度重视。

首先,要强化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教育。各级劳动保障、职业健康部门和企业经常性的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画、警示标志等媒介教育和引导劳动者科学、合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大力宣传不正确使用或不使用劳保用品带来的危害,使劳动者从思想上、行动上达到“要我使用”到“我要使用”的转变。

其次,用人单位不能把劳保用品一发了之。企业要把劳保用品列入企业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去,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同时,也要检查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保用品的劳动者进行思想教育、行为引导,对屡教不改的可以采用制度的刚性管理,该停工学习的要停工学习,该处罚的要处罚,特别是现场的管理者不能见惯不惊,默许或者纵容劳动者不按规定佩戴使用,要按及时提醒和警示。

再次,劳动者要提高自我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当前,随着工业技术的进步,各类设施设备的增多,现场作业人多、条件复杂,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还有就是很多产品在制造过程中会释放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或其它化学物质,这就要求劳动者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预防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同时,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也是对自己安全负责的具体表现,只有劳动者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作业行为,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才能防止意外伤害,保证自身或工友的人身安全。

劳保用品是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配发给劳动者的防护性装备,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企业对劳动者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要解决劳动者个人劳保用品“带而不用”的现象,需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劳动者要提高自我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按规定正确、合理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切实保护自身健康,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长治久安。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渝西劳保,欢迎咨询...

正在加载

触屏版二维码